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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季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团委组织部 [发表时间]:2026-03-23 [编辑]:张茂 [来源]:院团委 [浏览次数]:
摄影 审稿 高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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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团员、流动团员:

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工作,增强团员组织观念,现启动我校2026年第一季度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1. 在校全体学生团员、教职工团员

2. 组织关系仍在我校的流动团员、毕业未转出团员

3. 智慧团建系统内组织关系归属我校的所有团员

二、收缴标准

1. 学生团员:每月0.2元

2. 教职工团员:每月3元

3. 流动团员:按学生/教职工对应标准执行

三、缴纳方式

1. 在校团员:由所在团支部统一收缴,上交至二级学院团总支,再统一上缴校团委。

2. 流动团员(就业、毕业未转出)

请主动联系原所在团支部或学院团总支,确认缴纳方式,可线上转账缴纳,备注:姓名+班级+流动团员+团费

联系电话:张静-15281477312(会计学院组织部),冉雪-18215914284(财税学院组织部),姚艺-15583547642(信息学院组织部),钟大前-13608013627(工商管理学院组织部),夏威夷-15681445292(金融学院组织部)。

四、特别提醒

1. 团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团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团费,按自行脱团处理。

2. 确有困难的团员,可申请少交或免交,由团支部研究、学院团委审批。

3. 流动团员请务必主动联系团组织,避免因失联影响团籍。

五、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