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更大贡献,根据省财政厅机关党委和省委教育工委通知精神,拟于近期在我院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了保证、协助和监督作用,成效显著。
2.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和党的制度规定办事,对党员进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在党内生活中讲党性、讲原则,能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弘扬正气,反对歪风;保障党的权利,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在加强支部建设中成绩突出。
3.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有战斗力。能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解决支部和所在处室内部矛盾的能力,敢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大多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支委会成员和所在支部的党员中,没有违法乱纪和受处分的情况发生。
4.认真组织本支部党员积极参加“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和谐繁荣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党员意识强,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保持和体现党的先进性。自觉贯彻、遵守、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模范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认同。
3.有坚强的党性原则,自觉参加支部生活和党委组织的活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离退休党员能够自觉关心党的事业和学院的发展,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老有所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为社会作贡献。
5.积极参与“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和谐繁荣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优秀党务工作者除具备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中成绩显著。
2.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主动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正常利益,是党员和群众的贴心人。
3.党性强、素质高、作风正,顾全大局,公道正派,自身形象好,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得到广泛认同。
二、评选对象、评选比例及评选程序
(一)评选对象
1.先进党支部:学院14个教职工党支部(含离退休党支部)以及5个学生党支部;
2.优秀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我院的教职工正式共产党员(学生党员不参加本次评选);
3.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组织(党办)、宣传、纪检、统战等党务工作的人员和各党支部成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院级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表彰。
(二)表彰及推荐名额
1.先进党支部:共表彰7个,每个支部推荐7个党支部(其中教学一线党支部3个,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学生工作、行政、后勤、离退休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2个);
2.优秀党员:共表彰35名,每个教职工支部按本支部党员人数的15%推荐优秀党员(学生党支部书记纳入所在系教职工党支部党员人数);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共表彰15名,每个教职工党支部在全院党务工作者中推荐5人(推荐本支部人员不超过1人)。
(三)评选程序
1.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层层推荐。各支部评选出的结果需征得联系的院党委委员的同意。
2.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由组织人事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院党委集体讨论审批并在全院予以表彰。
4.院党委在学院表彰的先进范围内,好中选优,按省委教育工委分配的名额,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评选要求
1.各党支部要根据评选条件和规定名额,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确保评选表彰的先进性。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评选”工作会议记录。
2.要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过程。通过评选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推动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3.各党支部于6月21日前将推荐名单书面报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饶明全 028-84642014。
附件:1.2013年7790cnm必发集团基层党务工作者名单
2.2013年7790cnm必发集团党务工作推优呈报表
组织人事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一
2013年7790cnm必发集团基层党务工作者名单 |
序号 |
单位 |
职务 |
姓名 |
1 |
组织人事处 |
副处长(负责党建) |
卢彦 |
2 |
党政办公室 |
宣传干事 |
陈露 |
3 |
宣传干事 |
辜韦维 |
4 |
监察审计处 |
审计员 |
卢永红 |
5 |
会计一系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杨勇 |
6 |
组织委员(兼学生支部书记) |
吴峥 |
7 |
宣传委员 |
党爱 |
8 |
青年委员 |
岳秀敏 |
9 |
纪检委员 |
夏洪智 |
10 |
财税金融系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祝刚 |
11 |
组织委员(兼学生支部书记) |
李虹 |
12 |
宣传委员 |
戴娜娜 |
13 |
会计信息管理系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傅丽 |
14 |
组织委员(兼学生支部书记) |
翟兴旺 |
15 |
宣传委员 |
梁小晓 |
16 |
工商管理系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李平 |
17 |
组织委员(兼学生支部书记) |
陈昌翠 |
18 |
宣传委员 |
马红莉 |
19 |
会计二系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刘波 |
20 |
组织委员(兼学生支部书记) |
曾小琦 |
21 |
宣传委员 |
张晋红 |
22 |
基础部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白波 |
23 |
组织委员 |
李开柱 |
24 |
宣传委员 |
王继 |
25 |
艺术体育部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李素英 |
26 |
组织委员 |
董中垒 |
27 |
宣传委员 |
胡蝶 |
28 |
教学管理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叶剑明 |
28 |
组织委员 |
孙小东 |
30 |
宣传委员 |
李雁 |
31 |
教学辅助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李宏轩 |
32 |
组织委员 |
甘立明 |
33 |
宣传委员 |
游秋琳 |
34 |
学生工作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刘丹 |
35 |
组织委员 |
阿尔阿且 |
36 |
宣传委员 |
张玮 |
37 |
行政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熊湘成 |
38 |
组织委员 |
饶明全 |
39 |
宣传委员 |
刘华 |
40 |
后勤服务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余永祥 |
41 |
组织委员 |
汤永旺 |
42 |
宣传委员 |
杨晓荣 |
43 |
思政部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胡恒丽 |
44 |
组织委员 |
邬宗国 |
45 |
宣传委员 |
董文 |
46 |
离退休党支部 |
支部书记 |
张德林 |
47 |
组织委员 |
王桂英 |
48 |
宣传委员 |
宋功星 |
附件二
2013年7790cnm必发集团党务工作推优呈报表 党支部(盖章): 联系党委委员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字): |
序号 |
类型 |
个数 |
推荐情况 |
1 |
先进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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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优秀党员 |
|
|
3 |
优秀党务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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